招 标 公 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文件规定,X岩头镇车门村村口景观(二)略,略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X岩头镇车门村,工程内容包括苗木栽植、景观亭、景石等工程,工程款约为25.80万元,工期为 30日历天
二、投标人及条件
1、报名单位须为X域内市政公用、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本企业在编人员。
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
三、报名资料
1、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申请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本单位在编人员);
3、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保证金 * 万元,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四、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月#日上午8:30—10:50时止到岩头镇公共略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上午11:00在镇政府会议室开标,确定中标人。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 ## ##
岩头略
岩头镇公共略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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