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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A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灵溪镇渔塘口小区市政配套一期工程已由X略以苍发改投(2012)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X灵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X灵溪镇人民政府。略条件,略。
2. 略范围
工程投资约621万元,建设地点为X灵溪镇,工期为12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略颁发的建市【2018年#月#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级及以上,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企业业绩:无要求。
3.4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略列入限略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略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8年#月#日――2018年#月#日时间内,略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资料等);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月#日 09:30,地点为X公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18年#月#日至2018年#月#日。
5.4 答疑时间:2018年#月#日。
7. 其他说明
7.1企业诚信入库办理须知详见X市公略--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X灵溪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X市建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X灵溪镇人民政府
X市建略有限公司
2018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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