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或其他非法人组织。
2.2 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应答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来具备至少1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含税)的VPN产品业绩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扫描件:(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时间、合同签页、合同金额,如提供框架合同,同时需提供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单项合同或结算发票。②须提供与该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③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没有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则以合同内容的服务时间为准。④合同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单项合同或结算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2.4 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应答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
(9)截至应答日期,被中国 (略) 或 (略) (或 (略) 份)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0)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 )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
2.5本项目只接受原厂或取得原厂指定/独家/唯一/承诺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应答,不接受二级或以上的转授权。且原厂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