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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CCQ*2 | ||
交易项目名称 | 公望街99、97号、公望街101号营业房招租项目 | ||
产权所有人 | 富春街道新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交易类型 | 集体房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名开始时间 | ** 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 00:00 |
标的名称 | 公望街99、97号、公望街101号营业房招租项目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80 |
起拍价(元/年) | 53,144 | 保证金(元) | 26,000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竞价开始时间 | ** 14: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总面积80㎡,起始价53144元/年,加价幅度500元/次,交易保证金26000元,租赁期限为5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经营,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房屋内所有装修(饰)物及由原承租人建设的附属设施,不在本次竞拍范围之内。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按年付款,租赁期内无递增,祥见《租赁合同》。 3、 具体经营行业以咨询出租方为主。竞得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竞拍的标的物,慎重决定竞拍行为。 4、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拖欠产权人租金或原承租户租金费用未结清的不得参与竞拍,否则中标无效并没收保证金。 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和政府征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7、其他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公望街99、97号、公望街101号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富春街道新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出让方联系人 | 许利文 | ||
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钱江波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桂花西路56号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 ||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 (略) 营业部 | |||
账户:**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 |||
其他注意事项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
操作帮助 |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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