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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地面道路(绕城高速-德胜路) 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湖地面道路(绕城高速-德胜路) 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下称“本项目”), (略) 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临新〔2023〕13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环评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拟建设的东湖地面道路(绕城高速-德胜路)工程,道路南起德胜路,北至绕城高速,长约 1.9 千米,规划标准段宽度 48米,在局部用地受限路段,路基宽度采用 37.5 米。地面道路采用城镇化地区一级公路建设标准, (略) 主干路功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梁、综合管线、照明、交通设施、景观绿化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工程总投资约2.7156亿元,建安费2.1855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1)、编制东湖地面道路(绕城高速-德胜路)工程环境影影响评价文件含现状监测、专家评审等,并取得生态环境局批复文件。
(2)、对东湖地面道路(绕城高速-德胜路)工程进行三同时验收,通过生态环境局审批并备案。
(3)、服务成果:*方向*方提交申报要求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负责申报工作;在满足生态环境局要求的规定的监测位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和监测频次等要求的基础上进行监测,编制监测报告,并完成三同时验收报告。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环评验收合格。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登录临平小额交易网(http://**:18084/home),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补充(答疑、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14时00分,地点为临平新城管委会小额交易中心开标室(时代广场1号楼B座1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平小额交易网(http://**:18084/home)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临平时代广场1号楼A座12楼
联系人:姚工
电 话:0571-*
招标代理: (略)
地 址: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10楼
电 话:0571-*
联 系 人:陶锋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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