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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舟山 (略) , (略) 区“一体化”治理, (略) 骨干道路的辨识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交往需要,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略) 《地名管理条例》《 (略) 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现就“滨海大道”统筹命名建议方案, (略) 民征求意见。
建议方案:
1.西起新城“浙大路”南端,东至普陀东港“莲花岛” (略) 道路统称为“滨海大道”。
2.原“海景道”“滨港路”“海洲路”道路名称保持不变。
3.“海景道”与“滨港路”之间的 (略) 道路命名为“滨港西路”。
4.沿用原道路门牌号码不变,所涉证照不改,新增地址根据原道路名称编制门牌号码。
即:西起新城“浙大路”南端,东至普陀东港“莲花岛” (略) 道路统称为“滨海大道”,在原有各组成路段其路名前加上“滨海大道”。全程由“滨海大道(海景道)”—“滨海大道(滨港西路)”—“滨海大道(滨港路)”—“滨海大道(海洲路)”组成。
(略) 民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并说明理由。公示时间:**日至12月20日。联系电话:*。
(略) 民政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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