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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庆元县国控地下水点位规范化建设及委托检测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01:29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江丽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8-* | ||
采购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庆元县濛洲街道濛洲街2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丽水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庆元县城南中路10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8-* |
一、 采购人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庆元县国控地下水点位规范化建设及委托检测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兴华招采(2024 )19号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七、 预算总金额: *
八、 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丽水 (略)
联系人:江丽燕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地址:庆元县城南中路104号
2、采购人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联系人:吴秋玲
联系电话:0578-*
传真:
地址: (略) 庆元县濛洲街道濛洲街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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