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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略东苑小区东侧环境整治工程采购项目,采购人为X略,委托浙略为采购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按采略制度规定,已具备公开简易程序采购条件,略。
本工程投资概算 189.2万元,项目内容:园路铺装、路灯、汀步、亭子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安装工程。建设地址:X略东苑小区。计划工期 75 日历天。项目编号:SLP-A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略如下:
1. 响应人资格要求
1.略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1.2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
1.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时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且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开标会议时须提供原件。
1.略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1.略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招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 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略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供应商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投标商如有违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将终止合同;
2. 采购文件的获取
2.1潜在响应人获取响应文件时需递交企业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响应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略有要求的证件和资料,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响应时需递交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
2.2凡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并有响应意向的独立法人,请于2018年1月 5 日至2018年 1 月11日(节假日除外),至X市锦绣家园南门锦绣路88号(浙略)购买响应文件(含清单电子光盘)(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响应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采购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响应人前来认购响应文件。
2.3 响应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3. 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1 月 16日 9 时30分,地点为X略开标室。
4.电子评审:略电子评审,评审软件技术服务费100元/份,略收取,未参加电子评审培训的企业请略,由该公司安排专项培训。联系电话: ## ,江志威。
5. 交易保证金:投标人可在2018年 1 月 12日16:00时前交纳投标保证 * 万 * 仟元人民币。略人指定的帐户。支付方式:转账、银行汇票(不接受现金和保函);收款单位(户名):X略;略:农略;银行账号: ## (缴纳后及时到财务科换取收据,开标时略备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X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略
地址:X省X市X湖镇镇十里坪 地址:X市锦绣家园南门锦绣路8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夏雪红
联系电话(含传真): ## 联系电话(含传真): ##
2018年 1 月 5 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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