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四中学学生宿舍楼改扩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宁波市第四中学 委托,现就 宁波市第四中学学生宿舍楼改扩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WZ-2019ZFCG010
二、采购组织方式: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确定宁波市第四中学学生宿舍楼改扩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的服务单位
四、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宁波市第四中学,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路125号。
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9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
3、工程总投资:2200万元。
4、招标范围:本项目跟踪审计服务(不含清单预算编制,含清单预算审核)和结算审核,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到竣工结(决)算全过程跟踪。施工阶段包括土建施工和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等的跟踪审计以及采购人指定的与本工程相关的服务内容。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采购人为止。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6、项目质量标准:严格按相关规定及规范要求进行审计,协助采购人控制工程项目的总投资和建设成本,通过整个项目各环节的审计控制,保证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及工程计量、材料价格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并最终确保本项目按照初步设计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范围,顺利通过相关部门的竣工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工程结算审核误差率控制在2%及以内。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07月18日至 2019年07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2.1、凡有意参加投标标者,应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书面文本,若可供阅读的采购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本文不一致的,最终以书面文本为准,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2.2、采购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3、购买采购文件地点: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70号,浙江外经贸宁波大厦8楼)。
2.4、不提供邮寄服务,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08月08日13: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到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70号,浙江外经贸宁波大厦8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08月08日13:30(北京时间)在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70号,浙江外经贸宁波大厦8楼)开标室举行,投标人可以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事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第四中学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路125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方式:18758811037
代理机构: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70号,浙江外经贸宁波大厦8楼
联系人:王旭涛
联系方式:0574-83888563、15906561064